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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鼠鼠我啊最喜欢学习了(第1页)

第35章鼠鼠我啊,最喜欢学习了!

翻看着手里的笔记本,半响后,艾萨克将其合上,对未来的路有了大致的想法了。

接着,艾萨克将笔记本放好,走到实验室的一角,这里堆放着刚刚送来的材料。

当然,不是他买的那些,而是他老爹刚刚批给他的物资。

其中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的魔物,少部分是魔物的身体部件,包括提炼出来的魔化血肉精华。

给的种类很全,显然,这是大姐指点后送来的。

“撕拉~”

肉体撕裂的声音骤然响起,魔爪哈蒙从艾萨克后颈处钻出,舒缓了一会儿五指后,掌心猛地裂开,深紫色的舌头探出,舔了一圈。

“呵~吃吧。”艾萨克摇摇头,云淡风轻的下了命令。

“嘶~”

哈蒙兴奋的嘶吼一声,随后猛地扑向魔物,送来的魔物一共五种,它每个挑了一个吃下去。

一时间,实验室里只剩下魔物的惨叫声和咀嚼声,格外的阴森恐怖!

“嘶~呼~”

哈蒙吃完后,艾萨克摇摇晃晃的回到书桌旁坐下,使劲的晃头,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随后伏在书桌上将哈蒙刚刚吞下去的那些魔物身体结构全都抄下来。

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即便成为巫师后他的记忆能力再次得到提升,即便他的金手指也能记录信息,但艾萨克还是习惯于将知识记录在纸上。

一来,这是一个整理自身所学的机会,二来,万一再遇到疯巫交流会样的,也有个交易的东西不是?

总不能现抄吧?

那也太没逼格了!

送来的魔物一共有五种,分别是荒野上最多的一阶魔物疾风魔狼、最难杀死的一阶魔兽角兔、最好养活的一阶魔物肉史莱姆、最普通的一阶魔物荒野灵鹿以及最稀少的不入阶魔物血飞蚊。

这五种魔物,艾萨克都十分感兴趣,疾风魔狼和角兔是他接下来主要研究的对象,这俩一个是黑兽人常见的坐骑和宠物,血肉巢穴的转化率最高,一个恢复力极为强大,甚至拥有近乎逆天的分裂能力!

角兔本身的战斗力一般,但它的天赋法术可以使其在死后进行分裂成同等大小的个体,来避免这一次的死亡,根据艾萨克所看到的魔物资料记载,一只角兔最高可以分裂三次!

也就是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在这个过程中,只要逃出去任意一只个体,除了逃出去的那只个体,其余的会瞬间化作血水。

也就是说,如果想杀死一只角兔,除非你将其完全的毁尸灭迹,比如像哈蒙这样将其整个吞下去,否则你起码要杀它15次才能将其杀死!

不过相比于它逆天的天赋法术,角兔的其他方面就要差太多了,个体数值极为拉胯,虽然是高贵的一阶魔物,但论身体素质,可能还没不入阶的魔化野猪强,毕竟体型差距摆在那。

这点艾萨克很清楚,哈蒙将其吞下后,其身体结构便完全展现在艾萨克面前了,同时,他也大致明白了角兔的法术原理。

它这种分裂不是没有代价的,每一次分裂,都会连带记忆、灵魂一同分为两半,而且每次分裂失去的部分都是永久性质的!

也就是说,连分八次后,它便只剩一点点本能……

并且这种法术一生也只能动三次,三次之后,将分无可分。

优点和缺点都十分明显的法术。

难怪效果这么逆天的法术没有巫师将其复刻出来,无论是灵魂还是记忆,对于巫师来说都是极为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记忆!

那可都是辛苦研究出来的知识!

北境王权  天王归来在都市  隐于纸下  穿越大明,我要逆天改命  烧铜雀  御兽:都断绝关系了,还求我回家干什么?  重生换亲,我在七零爆改懒汉丈夫  植物大战修仙界  谁教你这么御兽的  霍格沃茨之这个巫师不科学  读物品心声后,真千金成团宠了  火影:我在木叶肝进度  神级觉醒,那个男人开挂了  我的高冷女总裁  开挂后,我成了最强驭兽师  我的绝色老板娘  豪门弃女霸宠入怀  守寡后成了亡夫外室  只给钱不回家的老公忽然回来了  女将军每天都想母凭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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