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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亦南刚刚没往这里看上一眼,白一尘想,他大概认不出这是哪了吧。
他们在游乐场里随便选了一家主题餐厅,里面的菜色味道都很一般,但餐厅里的装饰十分童真可爱,在一楼的时候还碰到了好几个可爱的小孩子,好在他们的用餐地点在楼顶包间,既不用担心熊孩子吵闹,也能欣赏到舟安公园的美丽风景。
落座后,白一尘杵着下巴继续望着窗外依稀可见的跳楼机,而时亦南则是伸手拽开衣领,舒了口气,说:“还是楼上清净,楼底那几个小孩子吵得我头疼。”
白一尘闻言转过头来看他,抿了口水笑道:“我觉得还挺可爱的。”
“可爱?”时亦南不喜欢小孩,“明明吵死了。”
“说到这个,我今天在游乐场里遇到一个小男孩,他叫勋勋,长得特别像你。”
“长得像我?”时亦南闻言,一下子就知道了白一尘说的可能就是刚刚那个在和他一起玩的小男孩,可是那个男孩明明不像他。
白一尘点头道:“嗯,很像你。”
时亦南笑了一声,以为白一尘是在和他开玩笑,摇摇头说:“像我的人挺少的,如果是的话,估计又是我爸哪个不知名的私生子吧?”
这话可以说是恶意揣测了,不难听出主人对小孩子的厌恶。
一般久别的情侣听到爱人对自己说这种话,可能会想到私生子,觉得这是爱人对自己的试探,比如在分别期间有没有出轨之类的。而听到白一尘对他说这句话,时亦南的第一反应也是私生子,不过却不是他的私生子。
白一尘见时亦南这样油盐不进,终于不再委婉铺垫,直接问他:“亦南,你有没有想过,要生一个小孩?”
时亦南闻言,搭在桌面上的手指轻轻颤了下,但是动作很细微,没有人发现。
他早上去公司的时候想了许久,想的是关于白一尘曾经自杀过的事。
这些年来,他怕自己克制不住对白一尘的喜欢,会想要放弃华城的一切来到南城找他,所以他都刻意地不去关注有关白一尘的消息,在公司里,他的下属和同事只以为他是个严肃冷漠,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曾经见证过他们恩爱程度的同学或邻居以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几年以前,有过一个相恋的男性爱人。
而同学们在毕业以后就已经各奔东西,邻居们也早就在出租屋拆迁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可能再也不会相遇,相遇了也不一定认得出彼此。
因为再深的感情,都会随着时间被冲淡——时间是一切辉煌和落寞的尽头。
时亦南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觉得白一尘会渐渐忘了自己,毕竟他当初那样断然冷漠地离开,一个人但凡有点自尊和骨气,都会对他这个“前任”恨之入骨。
为了这样一个“前任”自杀,大部分人不会觉得白一尘足够深情,只会觉得他傻。
白一尘不是个傻的,所以时亦南觉得他应当会渐渐忘了自己的,可他却还是功成名就后选择回到了南城,来找白一尘,不是因为他有多爱白一尘,只是为了白一尘是他的初恋。
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一种独一无二的记忆,更别提那个初恋是所有人心中白月光,朱砂痣般的存在时,有谁会放得下呢?
时亦南从小到大就没感受过多少切实的“爱”,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友情。他承认,白一尘是唯一一个让他感受到强烈爱意的人,那样炽热的感情,就好像他是白一尘生命里唯一的光芒,如果离开了他这束光,白一尘就会委顿在黑暗中死去。
这极大地满足了他,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迷恋白一尘的原因。
所以他回来了,他想要继续被白一尘用那样刻骨的目光注视着。
他回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头疼烦恼过白一尘会不会恨他,又或者是白一尘真的忘了他,有了新的爱人怎么办,他觉得他有足够的资本,叫白一尘重新爱上他。
结果白一尘真的还是那样爱着他,他保留下了关于他和他几乎所有的记忆,他看他的目光依旧炙热又神情,一千多个漫长的日夜过去也没有变过——白一尘是真的爱他。
时亦南一边满足着,一边在白一尘的温柔里沉溺,他开始觉得就这样吧,一辈子和白一尘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不好的,那四年分别的光景就遗忘了吧,反正没有人在乎。
可是白一尘手腕上的疤痕,还有今天他看到的白一尘和那对母子玩耍的一幕,却在清楚地提醒时亦南,那四年没有那么简单。他不知道白一尘对他温柔的笑容背后压抑着多少痛苦,更不知道白一尘究竟痛苦到怎样的地步才会选择自杀。
他了解白一尘的过去,知道他是一个怎样想要努力活着的人。
而他却让白一尘选择了自杀。
是他逼得白一尘变成了几乎所有人眼中一个可怜却不值得同情的人,因为他傻,他不够爱自己,居然为了一个人渣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人死了都只配说活该。
是他逼得白一尘变成了这样的人——一个死了也是活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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